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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泽地萃》卦

萃(A)

萃:亨,王假有庙。利见大人。亨,利贞,用大牲吉。利有攸往。

《象》曰:泽上于地,萃。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
初六:有孚不终,乃乱乃萃,若号,一握为笑,勿恤,往无咎。

《象》曰:乃乱乃萃,其志乱也。

六二:引吉,无咎,孚乃利用禴。

《象》曰:引吉无咎,中未变也。

六三:萃如嗟如,无攸利,往无咎,小吝。

《象》曰:往无咎,上巽也。

九四:大吉无咎。

《象》曰:大吉无咎,位不当也。

九五:萃有位,无咎。匪孚,元永贞,悔亡。

《象》曰:萃有位,志未光也。

上六:赍咨涕洟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赍咨涕洟,未安上也。

注释:

46地风升

卦体《坤》上《巽》下,按《坤》辰在未,未土也,故坤为地,《巽》辰在巳,上值轸,轸主风,故《巽》为风。陆绩云,“风土气也”,《巽》为《坤》所生,故风从地而起,即庄子所云“大块嘘气,其名为风”也。地上风下,盖风起自地下,顷刻而行于天上,有《升》之象。《升》为十二月之卦,阴气下凝,阳气上升,此其时焉。此卦所以名地风《升》也。

升:元亨。用见大人,勿恤。南征吉。

卦爻_萃卦_卦妃天下

▲金文升

卦妃天下_卦爻_萃卦

▲篆书升

卦象由《巽》升《坤》,故曰《升》。《巽》本“小亨”,“元”者,《坤》之“元”,得夫坤元之气,故曰“元亨”。“大人”谓二,《巽》《传》曰“利见”,此曰“用见”,谓不升则不得见,用升而后可见也,故曰“用见”。得见大人,则大人必相与同升,自可无恤。“南征”者,出幽入明之谓也。《巽》之往《坤》,《坤》之往《巽》,皆必历于南,譬如日月之升,皆南征,而其降也,皆北行,故曰“南征吉”。

《彖传》曰:柔以时升,巽而顺,刚中而应,是以大亨。用见大人,勿恤,有庆也。南征吉,志行也。

《巽》位在巳,《坤》位在申,其升也,历时而渐进,故曰“柔以时升”。阴始于《巽》,而终于《坤》,柔莫柔于《巽》矣。《巽·彖传》曰“柔顺乎刚”,《坤·彖传》曰“柔顺利贞”,是所谓“巽而顺”也。二为《升》之主,刚而得中,二五相应,谓之“刚中而应”,其亨是以大也。王制升诸司徒,升诸司马,皆为大人,得以用见,是可“勿恤”。柔依刚而立,初得二而《升》之基益固,而《升》之道乃亨,故曰“有庆”。阳称庆,庆在初也。《巽》属东南,《坤》属西南,自下升上,必历《离》之南,乃交于《坤》,南为阳明之方,故“征吉”。得其吉而升之,志于是乎遂,故曰“志行也。”

以此卦拟人事,是人之屈者求伸,穷者求达也,然屈伸穷达,有时存焉。刚主动,柔主静,“柔以时升”,当静以待时焉。《巽》柔也,《坤》亦柔也,无刚以作其气,则柔弱不能自树,其何以升哉!故必应以刚中,柔乃得依刚以为立,即《巽》《彖传》所谓“刚巽乎中正而志行”者也,其亨可谓大矣。凡人之求升,必藉大人为之先导,引而进之,登而用之,皆大人之力也,然必先见之,而后得邀其赏识。“用见”者,进见之谓也,举不举未可知也,故不谓之“利见”。然以时而见,必以时而升,当有庆焉,可无忧也。昔吕望之于文王,相见于渭南,孔明之于先主,相见于南阳,南征之吉,是其证也。三代之英,有志得逮,大道之行,人事之亨也。《巽》为风,《坤》为用,正风云际会,用之则行之时也。

以此卦拟国家,《升》为升平也,所谓道隆德隆,国家全盛之时也。其卦自《萃》来,《萃》则得民,得民则国治,国治而后天下平,是治道之大亨也,故《升》曰“元亨”。然一治一乱,时为之也,时未可《升》,宜静以俟之,不宜躁进。“巽而顺”,谓《坤》顺以承天也;“刚中而应”,谓《巽》刚以应时也。得其时,则贤能登进,俊杰超迁,允升天子之阶,用布永清之化,君臣一德,风行俗美,在正时也。“大人”者,恭己面南之大人也,当阳出治,天下之士,咸皆怀抱利器,愿期一见之为荣,斯士无被黜之忧,朝有得人之庆。《说卦传》所云“帝出乎震,齐乎巽,相见乎离”,《离》南方也,故“南征吉”。卦以二五为刚中相应,二曰“有喜”,五曰“大得志”,即可见万年有道,升平之象也。

通观此卦,卦名取地风,卦象取地木,风从地而起,木自地而出;《巽》为风,亦为木,木与风,其为《升》一也。《升》反《萃》,《萃》《坤》居下,为群众之象,《升》则举于众,而登之民上,是古者论秀书升之制也,故反《萃》为《升》。《彖》辞曰“用见”,曰“征吉”,谓贤士怀抱道德,乐为世用也;曰“大亨”,曰“有庆”,谓朝廷任用俊彦,得奏时雍也。往见者在士,举而用之者在大人,故士之吉,即为大人之吉,大人之“有庆”,亦即为士之庆也。柔依刚而能立,志得《坤》而斯行,《象》曰“积小以高大”,譬如升高,必自卑而登,譬如升阶,必由下而进,盖有愈升而愈上者矣。其大旨惟在“柔以时升”,先时则躁,后时则悔,皆失《升》进之道也。士者出而用世,审时其至要也。《易》之作也,多在殷周之际,周室王化之行,始于二南,所谓征南,是明证也。爻象内三爻为《巽》,初“合志”,二“有喜”,三无疑,是《升》之得其人、得其道也。外三爻为《坤》,四曰“山”,五曰“阶”,六曰“冥”,是《升》有其地、有其时也。总之,二为大人,五应之,则升阶以见;初得允吉,四应之,则恭顺以事;三尚可《升》,六应之,则其《升》已极。卦体《坤》《巽》皆柔,如木初出,枝条柔软,及其干霄直上,自然刚健不屈,所谓“巽而顺,刚中而应”者也。

《大象》曰:地中生木,升。君子以顺德,积小以高大。

地中生木,当其萌孽始生,藐乎小矣,及至蔽日干霄,其高大不可限量,盖不知几经岁月,得以积累而至此也。顺德以《坤》为极,《巽》柔在下,《坤》顺在上,由《巽》升《坤》,非积不能。君子法之,以顺其德,积小高大,德必日新而日懋也。人以此而树木者,君子即以此而树德焉。

【占】问时运:得春生之气,运途当日进日盛。

○问功名:有指日高升之象。

○问营商:积累锱铢,可渐成富饶巨室。

○问战征:宜平地架列木梯,可以登高攻城。

○问婚姻:顺为妇德,有以妾作嫡之象。

○问家宅:此宅初时低小,近将改造大厦。

○问疾病:是肝木春旺之症,若不顺气宽养,势将日积日重,颇为可危。

○问货价:有逐步腾贵之象。

○问秋收:风雨调顺,年谷丰登。

○问行人:一路顺风,且积蓄颇丰。

○问六甲:生女。

初六:允升,大吉。

《象传》曰:允升,大吉,上合志也。

初居《升》之始,为《巽》之主,《升》者下也,而允其升者上也,上允其升,则《升》之志遂矣。上互《震》,《震》雷出地,声闻百里,有《升》之象;下升上允,志同道合,吉莫大焉。《晋》六三曰“众允”,下为二阴所信;《升》初六曰“允升”,上为二阳所信。以阴信阴,悔亡而已,以阴信阳,乃得大吉。

【占】问时运:运途大顺,求名求利,无不如志,大吉。

○问功名:一举成名,大吉。

○问营商:货价高升,大可获利。

○问战征:升高窥望,得识敌情,一战可得胜也,大吉。

○问婚姻:两姓允合,大吉。

○问家宅:有出谷迁乔之兆,吉。

○问疾病:爻象本吉,于问病独非吉兆,惟在下痢下陷等症,则吉。

○问讼事:宜上控,吉。

○问六甲:生女。

【例】缙绅某来,请占气运,筮得《升》之《泰》。

断曰:卦象取“地中生木”,木得春气,枝叶怒生,渐增渐大,犹人行运得时,渐入佳境之象也。今占得初爻,是初运也。《升》者,自下升上,允者,我求而被允,《升》得其允,斯《升》之志遂,《升》之道行矣。运途得此,所求所谋,于名于利,无不“合志”,大吉之占也。

六二:引吉,无咎。孚乃利用禴。

《象传》曰:引吉,无咎,中未变也。

二居下卦之中,上应于五,知《萃》之当归于五也。二与初、三为同体,初之“乱”,三之“嗟”,是失所《萃》也,二能引之,同《萃》于五,故曰“引吉,无咎”。上互《巽》,《巽》为绳,下互《艮》,《艮》为手,有引之象。“禴”,夏祭名,六二为《离》爻,《离》南方,为夏,故“利用禴”。二动体《困》,《困》二曰“利用享祀”,《萃》反为《升》,《升》二亦曰“利用禴”,以二得中,故其象同也。《彖》称假庙用牲,二为助祭,助祭当献方物,《坤》为吝啬,故薄,然输诚来《萃》,虽薄亦孚,孚,固不在多仪也。

【占】问时运:运得正中,吉。

○问功名:可望汲引而进。

○问营商:“引”,牵引也,想是合众生意,必可获吉,但须答愿酬神。

○问战征:古者出师必祭,于内曰类,于野曰冯是也,盖祭神以誓师也。吉。

○问婚姻:二应于五,是二五订婚也,故曰“引吉”。

○问疾病:仙人辟谷之法,曰引导,为引运其元气,使之充实无亏,即可却疾。

○问六甲:生女。

【例】友人某来,请占气运,筮得《萃》之《困》。

断曰:此卦地上有泽,可以蓄水,即可聚财,故卦曰《萃》。今占得二爻,爻辞曰“引吉”,知足下所谋之事,必待有人引而伸之,乃可获吉。二与五应,能为足下指引者,必属于五。惜其中有三四两爻间隔,宜备礼祈祷,以乞神祐,使三四不能阻碍,则所谋得遂,自然吉而无咎也。

六三:萃如嗟如,无攸利。往无咎,小吝。

《象传》曰:往无咎,上《巽》也。

三处《坤》之上,《坤》为众,得《萃》之象。盖《萃》必众心欢悦,其《萃》乃为可用,三以阴居阳,不能统率《坤》众。《萃》者以利而《萃》,《萃》而无利,则《萃》者嗟矣,故曰“萃如嗟如”。卦以五爻为《萃》之宗主,即《彖》所称“利见”之“大人”也,往而归之,有攸利焉。“小吝”者,三无御《萃》之才,致腾众口,为可鄙耳。《传》曰“上巽也”,《萃》上互《巽》,《巽》五曰“无不利”,谓往而可得《巽》之利也。

【占】问时运:运途平平,无可获利也。

○问功名:功名不利,反被人鄙。

○问营商:货物虽多,不售可嗟,何所获利?惟转运他处,可得无咎。

○问战征:有兵而不得其用,反致怨嗟,在主将无御众之才也。

○问婚姻:未免兴怨偶之嗟。

○问家宅:同居不睦,致多口舌,往迁可以无咎。

○问疾病:胸膈积滞作痛,致声声叫苦,以两便不利所致,利则可以无咎。

○问讼事:不利。

○问六甲:生女。

【例】友人来,请占气运,筮得《萃》之《咸》。

断曰:卦体上悦下顺,众人归附,占象得此,可为佳矣。今占得第三爻,三爻以阴居阳,自无御众之才,无以利众,以致众怨,故曰“萃如嗟如,无攸利”。知足下身任副局长,不得众心,爻辞之言,若适为足下发也。足下当令其往附于局长,斯众得其利,而可无咎矣。《象》曰“上巽”,巽顺也,在足下运途亦顺矣。

九四:大吉,无咎。

《象传》曰:大吉,无咎,位不当也。

四出《坤》入《兑》,当内外卦之交,为多惧之地,初应之,三比之,开馆招宾,礼贤下士,如汉之王莽曹操,臣而得众,凶莫大焉。爻曰“大吉,无咎”,必其克尽“大吉”之道,乃得“无咎”;必其能立“无咎”之地,乃得“大吉”。若文王三分有二以服事殷,能有其萃,而不自以为萃,必率其萃而归之于君,斯可谓大吉而无咎矣。《象传》于“大吉,无咎”,而犹以“位不当”释之,其旨严矣!

【占】问时运:气运大好,无往不吉,但于地位不当,宜慎。

○问功名:大吉,但恐德不称位。

○问营商:得财得利大吉;宜作退一步想,方能有始有终。

○问战征:战胜攻克,大吉大利;防功高震主,谤毁随之。

○问婚姻:四与初为正应,即为正配,吉;但门第恐不甚相当也。

○问家宅:此宅人口兴旺,家室平安,大吉;但地位少嫌卑下。

○问疾病:是外强中干之症,目下可保无咎。

○问六甲:生女。

【例】某家支配人,请占气运,筮得《萃》之《比》。

断曰:凡占卦取爻辞,亦当兼取爻象,往往有爻辞则吉,而爻象则凶者,亦有爻象则凶,而爻辞则吉者。今此爻之辞曰“大吉,无咎”,《象传》曰“位不当”,未免于吉中有凶。足下占气运得此爻,在足下身任支配,凡主家之权利,皆归足下担负,一时趋附权利者,不必归向于主家,必皆归向于足下,此亦势之所必然也。于是足下之名大震,足下之运大盛,安得不谓之“大吉”哉!其实此等权利,皆主家所有,非足下所可自有也,《象传》以“位不当”戒之,足下最宜凛凛焉。

九五:萃有位,无咎。匪孚,元永贞,悔亡。

《象传》曰:萃有位,志未光也。

五居尊位,为《萃》之主,故曰“萃有位”;居其位以御其众,故“无咎”。然亿兆之归往在有位,亦不仅在有位也,要必有足以服众者,而众乃中心诚服矣。是《萃》以位,实《萃》以德,以德服人,此之谓“孚”,若徒曰“萃有位”而已,是以权位胁取,非心服也,孚何有焉?“非孚”而《萃》,后且有悔。“元永贞”者,《乾》《坤》之德也,“元”者,《乾》之“长人”,“永贞”者,《坤》之载物,既具此德,则德位兼备,群黎百姓,罔不相应,悔自亡矣。《象传》曰“志未光”,为徒有其位言之耳。按:《比》《彖》亦曰“元永贞”,《比》以一阳统众阴,故“元永贞”言于卦;《萃》虽有二阳而统众阴者,以五为主,故“元永贞”言于五。义各有当也。

【占】问时运:得位得权,运当全盛,自可无咎。

○问营商:财则聚矣,信尚未也,能守其正,业自可久。

○问功名:位则高矣,望则隆矣,更宜修德履正。

○问战征:三军既集,大业可成,更宜推诚相与,可保永终。

○问婚姻:位尊金多,可称贵婿。

○问家宅:此宅地位,山环水聚,聚族而居,吉。

○问疾病:心神不定,宜静养。

○问讼事:以讼者爵位隆,声势盛,虽枉得直。

○问六甲:生女。

○问失物:久后可得,无咎。

【例】一日友人来,请占气运,筮得《萃》之《豫》。

断曰:五爻为《萃》之主,既有其位,又有其众,运无咎也。足下占气运,得此爻象,知足下非卑下之俦,有位有财,非一乡之望,即一家之主也。特一时信义未孚,在众人或怀疑虑,当履道守正,久而不失,斯言寡尤,行寡悔,而万事亨通矣。

上六:赍咨涕洟,无咎。

《象传》曰:赍咨涕洟,未安上也。

“赍咨”,嗟叹之辞。目出曰涕,鼻出曰洟,“赍咨涕洟”,悲泣之状也。上爻阴柔不中,居《萃》之极,三与上为敌应,敌应则无《萃》,孤立于上而安得安乎?知其不安,则忧之深,虑之甚,极之“赍咨涕洟”,悲愁百结,人亦当谅其哀怨而来《萃》也,故得“无咎”。皖江陈氏以“咨”为资财,“赍”为持,谓财聚民散,是有其财而不能有其众,则坐拥厚资,适以自危,如鹿台巨桥,卒供兴王之恩赏,此诚当痛哭流涕者也。其说亦亲切。

【占】问时运:人必年老运退,极至穷极悲苦,为可悯也。然必有怜而救援者,得以无咎。

○问营商:孤客无伴,途穷日暮,大可悲虑,幸而得救,无咎。

○问功名:时衰运极,难望成名。

○问战征:有军众叛离,主将孤立之象。

○问婚姻:有生离死别之悲。

○问家宅:仳离啜泣,家室不安。

○问疾病:病自悲泣过甚而来,宜宽怀调养。

○问六甲:生女。

【例】明治二十一年六月,余为谋设摄绵土制造厂,游寓爱知热田,偶过热田神宫,得晤神职某氏,相与讲《易》。时际旱魃,乡农数百,赛社祈雨,余语神职某曰:乡人诚求,神其谆谆然命之乎?神职曰:神何言哉!余曰:神固不言,有足以通神之言者,其惟《易》乎?曷不筮之?筮得《萃》之《否》。

断曰:此卦上卦之泽,为受水之地,泽出地上,有泽满水溢之象。爻辞曰“赍咨”,在人为悲怨之情,在天为震怒之声,即迅雷也;曰“涕洟”,在人为悲泣之状,在天为滂沱之泽,即大雨也。当此迅雷大雨,洪水暴作,人民罹灾,神亦为之不安,故《象》曰“未安上也”。计其时日,自初至上为六日,当必有验。

时七月十六日也,闻者多未之信。届期天日晴朗,大宫司角田氏谓余曰:大雨之期,占在今日,恐不验也。余曰:余惟就占论占,验不验非余所知,然向来所占,未有不验也。至午后,云涌风起,迄三时,雷公电母,风伯雨师,数驾齐来,顷刻之间,沟浍充盈,平地皆水,于是官司等,惊骇感服,过余称谢。翌年伊藤议长佐野顾问赛热田神宫,向官司诸人询问余占雨神验,官司即以断辞上申。两公大感神德之灵应,详询热田神社始祀之由,后宫内省发给祠币十万元,社格列伊势大庙之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