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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革冠姓权,让女人主动生孩子

听专家说我国人口增长放缓,老龄化加速。人口如果急速下降对国家发展有很大影响,从我所在的三线城市来看,生育意愿下降的速度可能超出想象,如果以后80后的子女到了生育年龄,而80后也没有意愿去照看孩子或者因为没有退休无法照看孩子,那么他们的子女生育意愿会进一步下降。因此我建议以冠姓权为引导,促进国民的生育意愿。

现在女性地位提高,甚至女权有些膨胀,因此生育权更大程度上是掌握在女性手里,因此促进生育就应该从调动女性意愿入手。曾经有个说法是丈母娘推高了房价,虽然是戏谑,也有道理,因此不妨让丈母娘在二胎生育上再发挥作用。

具体做法如下:

1、找好理由

为保持中国姓氏的传承,保持家风的传承,进行婴儿起名冠姓权改革。

2、冠姓规则

(1)夫妻生育的第一孩冠父姓。这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,当前情况下,在保证血统传承上,男性处于劣势。在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时,双方关系基本处于较好状态,因此为第一孩冠父姓。

(2)夫妻生育第二孩冠母姓。

(3)非婚生子女遵循同样规则,经过DNA检测后,第一孩冠生理父亲姓氏;第二孩冠母姓。第二孩认定以母亲为准,也就是只认子宫。

(4)如果打破冠姓规则,需要关系人到公证处公证,取得法律认可的书面证明才可以上户口,无法达成统一意见,以规则方式冠姓。比如第一孩要冠母姓,需要孩子父母到公证处履行公正手续。第二孩本来应该冠母姓,如果母亲有意愿冠姥姥的姓氏,则需要母亲、姥爷、姥姥共同去公证处履行手续。建议公证时高收费,减少对规则的改变。

新时代,女性生育意愿降低不等于为自己的姓氏生育意愿降低,女权思想过度,表现为以自我为思考原点,以冠姓权引导女性树立二胎就是为我而生的思想,以彰显女权的形式提高拥有子宫的女性一方生育二孩的积极性。另一个角度,女性依法传承姓氏,也就真正实现了生男生女一个样,男女双方都没必要纠结冠自己姓氏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了。一家两个孩,是让社会平稳发展最好的数字吧。

不只是对生育意愿的影响,冠姓权的变化也会对夫妻间的婚姻关系产生重大的影响,以前女性总是说“我为你家生了孩子”,现在是为各自家里生了孩子,各自血脉得以传承的事实通过冠姓权得以表现,对于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平权,创立新型的夫妻关系也许有意向不到的作用。

这样的观点未必正确,但是不着手改革,我国也必然走向韩国那样的少子化,日本那样的老龄化,以及欧洲那样的非婚社会。我国的传统理念与这些事实并不完全统一,不改革,造成的现实冲突会更剧烈。奖励生育的方式,只对低收入的特定群体有效,而冠姓权的引导,则对中高收入群体的影响更大。以冠姓权为引导,以家族传承为主线,利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家族、血缘的纽带的作用,在实现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平衡生育比例,我认为是值得探讨的一个方向,也容易得到男女双方的支持而得以实施。